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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休人员怎样办理急诊?
如离休干部如因病急诊可先入院治疗,但须在入院3日内补办审批手续(节假日顺延)。如在县内定点医院发生的一般急诊、留观医疗费,用个人账户IC卡支付,单次急诊费超过500元的部分按住院医疗费报销,门诊抢救与住院不间断的急诊医疗费可按住院医疗费报销。
2、离休干部探亲、旅游急诊。急诊住院三日内(节假日顺延)必须电话报告县医保局,超过时间未报告,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;急诊治疗必须在乡镇以上的医疗机构,在非全民所有制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;病情稳定后必须转回本县定点医院治疗,否则医疗费用不予报销。出院后一周内持单位证明、医疗费用详细清单、诊断证明、入院首页病历及出院结论的复印件、医疗费收据,个人账户IC卡、身份证到县医保局办理报销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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