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有哪些?
 

(一)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
1、X-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(CT)、立体定向放射击装置(r-刀、x-刀)、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(含数字减影设备)、核磁共振成像装置(MPI)、单子光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(SPECT)、彩包多普勒仪、直线加速等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治疗费用,属检查项目的自付30%、属治疗项目的自付20%。
2、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、射频治疗项目、电视腹腔手术项目自付20%。
3、安装各种人造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(如:安装心脏起搏器、人工关节、人工晶体、人工喉、人工股骨头、血管支架管),统筹基金按国产价格的80%支付,超出部分个人自付。
(二)治疗项目类
1、血液透析、腹膜透析自付10%。
2、肾脏、心脏搭桥术与心导管球囊扩张术、心脏瓣膜、角膜、皮肤、血管、骨、骨髓移植自付20%。特殊检查必须向县医疗保险局申报审批。
3、心脏激光打孔、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自付20%。
(三)其他
1、单价在200元以上的物理检查和治疗项目,属检查项目自付30%,属治疗项目的自付20%。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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